王宝强被指欺诈 当事人已报案
10月中旬,王宝强与恩波格斗俱乐部之间的争议有了新的进展。据报道,11月20日,恩波格斗俱乐部负责人前往派出所报案,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欺诈。报案回执中提到,双方合作拍摄电影《八角笼中》,因票房分成问题产生纠纷。目前报警已被受理。
恩波俱乐部的负责人钱云龙表示,双方合作拍摄电影《八角笼中》历时五年,俱乐部为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原本就困难的俱乐部经营更加艰难。然而,电影上映至今,俱乐部未收到任何回报,钱云龙认为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知情人士透露,俱乐部为支持电影拍摄支出了数百万元,但王宝强承诺的5%票房回报并未兑现。
这次报警标志着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此前,在10月中旬的风波中,参与电影拍摄的马虎和俱乐部负责人曾控诉王宝强不守承诺,没有资助和看望俱乐部的孩子,并在拍戏时对马虎毫不留情,导致其浑身淤青。关于“资助孩子们上到大学”的承诺,王宝强确实在电影宣发阶段的采访中提及过。
一个多月过去了,一直是俱乐部方面的一面之词,王宝强方面尚未作出回应。此次报警不仅指责王宝强不守承诺,更升级到指控他欺诈,因为答应的票房回报没有兑现。
从理性角度来看,这种说法可信度较低。电影的投资和分红应按合同执行,但报警和爆料并未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此外,《八角笼中》背后的资本构成显示,四家主投方中有三家是王宝强的公司,另一家是猫眼,七家联合出品方中也没有恩波俱乐部的身影。这意味着俱乐部并未参与电影投资,因此无权获得票房分红。即便参与投资,份额较少也难以获得5%的高额回报。正常情况下,此类纠纷应通过法院解决,报警并不能直接证明谁对谁错。
目前,还需等待王宝强方面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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