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双方曾合作拍摄电影《八角笼中》,但在票房分成上产生了争议。恩波俱乐部认为自己被套路了,陷入了一场骗局,被迫选择报警。报案后,俱乐部负责人钱云龙在派出所门口录制视频,说明5年来为拍摄这部电影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原本经营困难的俱乐部雪上加霜。他认为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据知情人透露,恩波俱乐部与王宝强的合作长达5年,从筹备到后期宣发,俱乐部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投入达到数百万元。王宝强承诺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成,但当《八角笼中》票房大卖22亿后,他并未履行承诺,导致俱乐部面临巨大经营困难。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指出,该事件仍处于调查和争议阶段,尚未有法律判决确定其性质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欺诈。恩波格斗俱乐部在公安机关未定性前就对外声称遭诈骗,这种做法非常不妥。经济纠纷通常涉及合同、债务等经济内容的争议,而欺诈犯罪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财产。目前公开的信息不足以判断王宝强及其公司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票房分成和资助小演员的承诺是否构成欺诈还需具体考察相关证据。
因此,在缺乏更多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轻易将此事件定性为欺诈犯罪,更可能是一种经济纠纷,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双方之间的权益争议。如果调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欺诈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法律制裁。我们需要保持客观和理性的态度,不轻易下结论或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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