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随后,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四地相继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局、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上海市住建委也发布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进行了规定,该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局及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及税务局发布通知,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同时废止了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转载请注明来自福锐宝TOP,本文标题:《北上广深均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四地统一行动》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