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惩戒办法》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四部门印发《惩戒办法》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qifei168 2024-11-26 国内 13 次浏览 0个评论

公安部于11月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相关情况。该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进一步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数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类型之一。此类犯罪之所以猖獗,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庞大的黑灰产从业者为其提供帮助,如出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等。此外,一些企业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规避风控措施,使得实名制规定难以有效落实,导致犯罪团伙能够不断获取作案工具继续作案。

四部门印发《惩戒办法》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为深入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公安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惩戒办法》。该办法共18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对象、措施、分级惩戒、程序及申诉核查六个方面内容。明确依据原则,确定惩戒对象范围和认定标准,并细化了金融、电信网络和信用惩戒的具体措施。对不同惩戒对象分别设置2年或3年的惩戒时限,连续执行惩戒期限不得超过5年。同时规范了审核认定、惩戒告知、惩戒执行的具体程序,并设置了申诉、受理、核查、反馈、解除的程序和时限,以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

《惩戒办法》坚持依法认定、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惩戒对象范围,明确列出针对哪些人实施惩戒、针对哪些行为实施惩戒,从而实现警示教育、预防犯罪的效果。在惩戒期限内,相关企业会对被惩戒人员的银行账户、互联网账户、电话卡等多项功能进行限制,从技术层面严防再犯。

《惩戒办法》还坚持分级惩戒、过惩相当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形设定不同的惩戒期限和措施。对于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措施,惩戒期限为3年;而对于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惩戒期限为2年。同时,《惩戒办法》保留了被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惩戒办法》强调公开公正、保障权益,明确规定将惩戒依据、期限、措施和申诉权利书面告知被惩戒对象,并设立申诉渠道,确保发现惩戒认定确有错误时能及时解除惩戒措施,充分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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