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闭环
我省通过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与行政复议靶向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动态、精准监督,旨在提升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事前监督方面,省司法厅制定了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全面梳理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规范了“合法不合理”、“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等问题。此外,加大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制度的推进落实力度,确保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载、可回溯管理,并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自2022年起,我省连续三年开展全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的执法问题,集中处理了一批投诉举报案件,纠正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了一些违纪违法人员,并公布了一系列典型案例。这些举措有力地解决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规范、不公开等问题,同时加强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整治成果。
为了促进问题的有效整改,我省将执法监督的全过程监督与主动监督同行政复议的个案监督相结合。全省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执法漏洞和问题会及时反馈给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则采用直接反馈或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的方式进行监督,力求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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