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明确了8类家庭暴力证据标准。家庭暴力通常表现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经济控制等多种方式。面对家暴,如何勇敢说“不”?
《意见》由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发布,旨在进一步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家庭暴力证据标准,《意见》明确,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可以适用的辅证类型包括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亲友或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及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记录。
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捆绑、残害等人身侵害行为,通过经常性的谩骂、恐吓、威胁等精神侵害造成受害人紧张恐惧,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目的的行为,都是家庭暴力的常见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反家暴律师李莹表示,家暴有四种形式,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她还提到,离婚案件中抢夺、隐匿孩子情况变多。疫情后,部分人心理波动较大,夫妻双方的有效沟通不够,长期、偶发的家暴很容易演变为恶性家暴案件。此外,冷暴力和遗弃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创设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2023年,全国法院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同比增长4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为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的,可以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村)民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等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定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若申请人仍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文书,被申请人必须遵守。一旦违反该保护令,行为人可能会受到拘留、罚款等惩治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例如,珠海一男子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面对家暴,受害者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及时脱险;一旦受伤,验伤取证;及时报警,向外求助;用好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者可拨打报警电话110、全国妇女维权热线12338、全国妇女反家暴热线16838198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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