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和宁乡市人民法院对“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涉刑事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治勇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龙天恺、任罗生、薛现棕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谭华等6名被告人被判处四年九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终身从业禁止;周正茂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冷经科等4名被告人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22年4月29日,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该自建房属于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村民吴治勇家民宅,由于违法违规建设、改扩建等原因导致倒塌,造成54人死亡、9人不同程度受伤和严重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吴治勇在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雇请无设计资质人员龙天恺进行设计,雇请无施工资质人员任罗生、薛现棕违法违规建设、加层扩建房屋,并将违法建筑出租用作餐饮、住宿等经营场所。在发现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吴治勇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在出现明显倒塌征兆的情况下仍未采取紧急避险疏散措施,最终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此外,吴治勇还伙同他人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提供了虚假证明文件。原望城区副区长周正茂等人因玩忽职守和受贿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造成的危害结果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害人、被告人亲属旁听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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