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关于要求任守志等四名同志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告》,引起广泛关注。通告指出,有员工擅自离岗长达16年。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一直在尝试联系这些员工,但至今未能取得联系,不在岗期间没有发放工资。
通告中提到,4名员工自2008年8月起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公司多次尝试联系他们均未果。现以公告方式通知这4名员工于2024年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否则将按照《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1年的国有控股公司,位于吉林省白山市,主要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透露,之前就有处理长期擅自离岗员工的计划,但由于某些原因推迟了。这4名员工长期不在岗,尽管公司多方寻找,仍未找到他们的下落。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自从这些员工离岗后,公司就没有再给他们发放工资。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认为,劳动者擅自离岗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如果员工未按时返岗,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部分或全部离岗期间的工资及福利。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表示,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如果这4名员工构成旷工,通常会被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他认为,公司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的方式要求员工限期返岗,有助于保护员工的知情权,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转载请注明来自福锐宝TOP,本文标题:《公司称离岗后没给他们发工资 擅自离岗长达16年》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