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将按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这标志着此前央行宣布的支持资本市场的两个货币政策工具均已落地。
再贷款首期额度为3000亿元,规模可根据情况进一步扩大。再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1.75%,可视情况展期,市场人士估计累计期限或可达3年。适用该政策的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将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并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对于上市企业及其主要股东而言,2.25%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只要上市公司分红率高于2.25%,使用此类贷款进行股票回购和增持便能获利,预计可以显著提高其积极性。
根据公告,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需满足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非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同时,还需披露回购方案。对于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要求,则是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且主要股东应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同时需披露增持计划。
再贷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用于其他用途。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需要开设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金融机构则需设立相应的专项账户,确保资金仅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此外,除指定的21家金融机构外,其他机构不允许发放此类贷款。强调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这是金融监管的一条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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