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一名女子声称自己在骑车过程中被一位老人撞倒。事故发生后,老人没有停留承担责任,而是试图离开现场。
女子为了阻止老人离开,拽住了老人的手提袋。老人对此行为进行了激烈的反抗,期间咬伤并掐住了女子的手,持续时间长达数十秒。受伤女子在接受医疗咨询后,被医生建议接种狂犬疫苗。
当女子要求老人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时,老人仅愿意提供300元作为赔偿,但这显然不足以支付疫苗费用。有网友表示,老人的行为是对社会公德心的侮辱,年纪大并不能成为不负责任的理由。还有网友认为,这样的例子多了,会败坏社会风气,令人寒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受害女子有权要求老人支付其因被咬伤而产生的所有合理医疗费用,包括狂犬疫苗的费用。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受害女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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