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沉醉大哥梦每月收感谢费 一错再错终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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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fei168 2024-10-24 国内 13 次浏览 0个评论

副局长沉醉大哥梦每月收感谢费

卢山从事畜牧兽医工作近30年,被同事们尊称为“老专家”和“业务通”。然而,在走上领导岗位后,他因违法行为受到撤职处分,降为一般工作人员。凭借专业素养,不到三年后再次获得任用,却又重蹈覆辙。他在忏悔中提到,走到这一步是因为没有把思想政治放在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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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了卢山受贿罪一案的相关情况。卢山1970年5月出生,重庆丰都县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自贡市贡井区原农牧林业局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以及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股长等职。2023年11月,卢山接受自贡市贡井区监委监察调查;2024年1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公职;同年4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自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卢山一直在农业系统工作。凭借爱钻研的劲头和过硬的专业素养,他很快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然而,由于自满于眼前成绩,他对自己的要求逐渐降低。2015年9月,卢山因违法行为受到撤职处分,从副科级领导干部降为一般工作人员。身份落差使他产生了心理偏差,开始追求打牌、吃喝等低级趣味。

在朋友引荐下,卢山结识了生猪老板陈某。陈某对卢山的尊敬让他仿佛找回了曾经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的感觉。两人熟络后,陈某为寻求关照和帮助,时不时宴请卢山。2018年3月,卢山因专业素养过硬,被自贡市贡井区原农牧林业局提拔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后调整为贡井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股长)。面对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他却继续沉醉在“美梦”中,无法自拔。

看到卢山再次被提拔,陈某的宴请更加频繁,还主动送上“感谢费”,目的是让其在生猪检疫执法方面提供帮助。卢山把这些钱当成“情谊”,一一笑纳。2020年4月至2021年下半年,卢山先后多次收受陈某所送钱款共计5.5万元。2021年6月,卢山再次因违法行为受到撤职处分,降为一般工作人员。

2020年至2022年,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动物防疫工作要求,在乐自高速桥头收费站设立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对上下高速路口的生猪开展防疫检查。具体工作由卢山负责。卢山找到村级防疫员郝某,聘请其为临时防疫检查站工作人员,随后通过郝某聘用了谷某某、李某某等4人。因为卢山负责防疫检查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为谷某某等人提供了工作岗位,他们便时常宴请卢山,赠送高档香烟以表感谢。

卢山与谷某某等人的关系逐渐发生变化。他以“大哥”自居,谷某某等人也甘愿充当“小弟”。为了巴结讨好“大哥”,谷某某等人每月向卢山上交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感谢费”。卢山认为这是兄弟之间的情义,来者不拒地接受了这些钱款。经查,卢山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谷某某等人所送钱款共计16.8万元。

对于月平均工资不到3000元的聘用人员而言,每月“孝敬”给“大哥”的几千元“感谢费”从何而来?原来,谷某某等人利用开展防疫检查的职务便利,向生猪老板非法收取“通关费”,不给费就不能通关。据初步查证,谷某某等人在防疫检查站工作期间,非法收取“通关费”共计240余万元。对此,卢山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上级检查时为他们通风报信。最终,谷某某等人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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